行业动态

天津外遇调查取证:夫妻离婚后同居配偶有继承权吗

作者:天津侦探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16点击:43
夫妻离婚后同居配偶有继承权吗

一、夫妻离婚后同居配偶有继承权吗

在夫妻离婚之后选择继续同居生活的情况下,通常配偶是无法享有继承权

的。离婚代表着夫妻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得以解除,这使得双方之间不再重新拥有法律认可的夫妻权利与义务。即使在离婚之后可能会维持某种同居状态,但是这种状况并不能赋予任何一方有权继承对方财产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离婚后房子私自出租怎么处理

在夫妻离婚之后,若房屋的归属权已然明晰确定,任何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者同意便擅自将其租赁出去的行为均属违法之举。换言之,倘若归属于其中一方的房产遭另一方无理地擅自出租,则所有权拥有者有权依法解除该租赁合同关系,并追究擅自出租一方应负有的相关法律责任,例如赔偿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三、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要交税吗

在夫妇离婚之后,关于房屋产权的划分通常无需承担额外的税费支出。在此过程中,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地产进行的分配处理,一般会被视为是夫妻二人所共有的财产进行的重新分配,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房地产交易行为。然而,若在后续阶段,将通过离婚财产分割获得的房产进行出售或其他形式的交易活动,那么就有可能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税费。

《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夫妻离婚后同居,配偶通常没有继承权。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已经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尽管可能还存在同居关系,但这种同居关系并不能赋予一方继承另一方财产的权利。

新闻资讯